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这事儿,真的是一堆麻烦事儿!咱得好好说道说道这会计分录该咋整。首先,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分成本法和权益法,这两者差别可大了去了,要是没搞清楚,那分录指定得做错!
先说说成本法下的处置。成本法简单来说就是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处置的时候,得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给转销了。比如,A公司之前花了500万买了B公司10%的股份,采用成本法核算。后来A公司把这部分股份卖了,卖了600万。那会计分录就得这么写:
借:银行存款 6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万
投资收益 100万
这里就是把收到的钱记到银行存款,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转出去,多出来的就是投资收益。这还算简单的情况,如果涉及到减值准备啥的,还得先把减值准备给转销了。
再看看权益法下的处置。权益法就复杂多了,因为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比如说,C公司花了800万取得D公司30%的股份,采用权益法核算。后来D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C公司应确认投资收益60万(200×30%)。会计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万
贷:投资收益 60万
过了一段时间,C公司把这部分股份卖了,卖了900万。这时候处置分录就得考虑之前的调整了。
借:银行存款 9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800万
——损益调整 60万
投资收益 40万
而且,权益法下如果还有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的变动,处置的时候也得把这些给转出来。就像上面例子,如果D公司有其他综合收益变动,C公司按比例确认了,处置时就得把这部分转到投资收益。这破事儿真的太容易出错了,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的,稍有不慎,整个分录就乱套了,财务报表也得跟着出问题!所以啊,做这方面会计分录的时候,一定得把准则吃透,把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到!